近期,天然资源部官网发布了,2019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批阅公告。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法令》(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管理工程勘查规划施行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管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议》(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的规则,经审查,共有159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新设请求和94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连续请求予以经过,现予公告。
请资质请求予以经过的单位从即日起到天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处理领证事宜。收取新资质证书,请带着收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乙级资质证书原件(新设)、原甲级资质证书原件(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