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太平洋板块、印度洋板块和亚欧板块运动作用,我国构造与地震活动强烈,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加上气候类型多样,人类工程活动剧烈,我国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
截至2020年底,全国登记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328654处,潜在威胁1399万人和6053亿元财产的安全。按类型划分,滑坡130202处、崩塌67383处、泥石流33667处、不稳定斜坡84782处,别的类型地质灾害12620处。
面对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一起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通过开展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等工作,全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由“十二五”末的1891万人降至2020年底的1399万人,减少了492万人,减少26%。“十三五”期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4218起,造成1234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60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分别减少47%、39%、41%。全国共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让4296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14.6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0亿元。
2018年10月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后,各地各部门逐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又取得新进展。2019-2020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4021起,造成363人死亡(失踪),年平均死亡(失踪)人数较“十二五”期间减少55%。
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筹全系统力量做好各项防灾工作,着力解决隐患风险早期识别、监测预警、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等核心问题,逐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御响应四大体系。国务院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
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持续推进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每年年初开展地质灾害趋势会商,分析研判年度地质灾害形势;按照“全力防、配合救”职责分工,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协调联动,及时应对灾情险情;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和治理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履职,普遍成立了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分工协作,细化落实乡(镇)、村监测预警与防灾避险责任人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和责任链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体系逐渐完备,“十三五”期间,国家层面发布各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80项。其中,发布《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滑坡防治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2项。地方也发布了多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重庆市出台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测考察规范》,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方面的要求(试行)》,山东省出台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技术规范》等。
全面推进1:5万地质灾害调查,在高易发区部分县(市、区)探索开展隐患综合遥感识别。
完成805个山地丘陵区县(市、区)1:5万较详细调查,全国累计完成1885个县(市、区),覆盖全部山地丘陵区县(市、区);完成4106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对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和特征认识进一步加深。
每年坚持在2000余个县(市、区)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及时来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完成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国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现状。
2019-2020年,初步建立了空天地一体化地质灾害多尺度调查和风险评价体系;完成全国地质灾害高易发区9省(区、市)221个县(市、区)55万平方千米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调查识别,部署开展了597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进一步掌握调查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
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全国现有29.1万名群测群防员,基本实现对直接威胁人员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全面监控。
在289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监测设备。在30个省(区、市)、332个市(地、州)、1679个县(市、区)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共发布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843期。
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地的13个省(区、市)共建成基岩标177个,分层标199组,水准监测点12861个,GPS监测点1403个,GPS固定站205个,InSAR监测覆盖范围达75万平方千米。
2019-2020年,在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12个省(区、市)2512处滑坡开展普适型监测预警实验,成功预报了15起地质灾害,涉及可能伤亡人员366人。
对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居民点,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等任务,实行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共完成42万户、135万受威胁群众的避险搬迁。
对威胁人口众多、财产巨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共治理21440处崩塌、滑坡、泥石流,保障了379万人安全。通过综合管控地下水开采防治地面沉降成效显著。上海市、江苏省大部分地区和浙江杭嘉湖平原大部分地区年沉降量明显减小;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地面沉降严重区面积呈现减少趋势。
2019-2020年,全国共对9806处隐患点威胁的21万人实施避险搬迁,完成4457处滑坡、2698处崩塌、759处泥石流的治理工程,有效保护了128万人和340亿元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与技术指导机构逐步健全完善。31个省(区、市)建立了地质灾害专业方面技术指导机构,并在18个省(区、市)建立了239个市级、853个县级地质灾害专业方面技术指导机构,24个省(区、市)配备了无人机、三维激光扫描仪、地基边坡雷达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技术装备,地质灾害防御响应能力不断提高。
妥善处置“10·11”金沙江白格滑坡堵江和“8·8”九寨沟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等重、特大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应急值守机制逐渐完备,信息报送时效性、准确性大幅提升。
2019-2020年,共派出国家级专家组85批次300余人次,妥善处置“3·15”山西乡宁滑坡和“7·23”贵州水城滑坡等重、特大地质灾害。
继续开展湖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北、重庆、贵州、陕西8个省(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19个省份建立了专业地勘队伍包县、包乡防灾机制,2020年共有920支分队、6713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持。
“十三五”期间,制作完成挂图、图书、手册、动画等科普产品60余种,不断丰富科普宣传形式和内容。“十三五”期间,全国共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15万余场,应急演练32万余次,参加人员2790万余人次,编制发放宣传材料2000万余份,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组织管理、技术支撑、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等能力进一步提升。
2019-2020年,自然资源部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分省驻守工作制度,向各省派出驻守专家66名,长期指导、督促各省落实防治责任,协助开展趋势预测、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防灾工作,协助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建立1个国家级、31个省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并实现国家级与省级地质灾害数据库相互连通。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数据库,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综合防治信息全面监管服务,初步实现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项目管理和指挥调度在线化,实现数据采集、分析、管理和服务全流程信息化。
“北斗智慧云监测平台”是基于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云服务搭建,以公司自行研发的北斗/GNSS高精度监测技术和北斗短报文通讯技术为核心,结合多元监测手段,实现对监测体进行全自动实时在线高精度多元化监测和分析预警,成功应用于国土、交通、水利、住建、市政、矿山等行业及一带一路地区。
参考资料: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