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法令》(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议》(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和《天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正的部门规章的决议》(天然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则,现将深圳市正汇源建造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双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粤地建造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的检查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贰言,请在公示期内向深圳市规划和天然资源局生态修正和地环处反应,反应定见请供给实在名字和有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