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832.4㎡,地下建筑面积167.6㎡,室外专用堆场4933平方米。容积率0.35,建筑密度30.07%,绿地率12.04%。项目共设计1-3#物资库、4#罩棚、5#办公及配套用房(管理用房、附属用房、生产辅助用房、警卫室、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5栋建筑,专用堆场4933㎡,其中晾晒场4024.78㎡,观察场561.86㎡,停机坪346.36㎡。建筑物及构筑物总占地面积22104.67㎡,建筑系数38.71%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及相关附属工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桩基、土石方、建筑工程、幕墙及外立面装饰、精装修工程、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抗震支架、地暖、围墙、室外市政景观、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新风、空调设备、泳池设备、屋面光伏系统、空气源热泵、快充充电桩)等,但不包含变配电、二次供水、天燃气、三网合一(含信号覆盖)、华数电视(户内管线预埋除外)、标志标牌、交通设施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建设价格16201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自2018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注:“工业建筑工程”以《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中“3.3 工业建筑工程”定义为准,工业建筑工程包括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其中仓库包括各行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成品库、原材料库、物资储备库、冷藏库等,厂房(机房)包括各行业工矿企业用来生产的工业生产厂房和机房等】;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的顺序认定。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自2018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注:“工业建筑工程”以《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中“3.3 工业建筑工程”定义为准,工业建筑工程包括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其中仓库包括各行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成品库、原材料库、物资储备库、冷藏库等,厂房(机房)包括各行业工矿企业用来生产的工业生产厂房和机房等】;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的顺序认定。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8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9月1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9月2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依据自己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