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法令》(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天然资源部令第8号)和《市规划和天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6个行政许可事项施行主体的告诉》(深规划资源发〔2023〕155号)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天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中琛建造(深圳)有限公司的地质灾害评价和管理工程勘查规划、地质灾害管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材料来了检查,现将检查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成果有贰言,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至深圳市规划和天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单位反应需加盖公章,个人反应需供给有用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行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天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