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音讯,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发文,整理标准第四批省政府部分行政批阅中介服务,其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不再作为行政批阅的受理条件,不再要求申请人供给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资料。
2014年,疆土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撤销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存案(《 关于撤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存案准则的公告》2014年第29号)。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一批整理标准89项国务院部分行政批阅中介服务事项的决议》(国发〔2015〕58号),撤销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管理康复计划编制”作为挖掘矿产资源批阅的行政许可条件。原先此计划的编制是由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资质的单位做的。
之后,为国家推动政府职能改变和深化行政批阅准则改革,连续有各个地方政府发文,不再要求申请人供给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