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9日),天然资源部官网发布了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检查成果公示,共触及34家单位。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法令》(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管理工程勘查规划施行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管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议》(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天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正的部门规章的决议》(天然资源部令第5号),现将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检查成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等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检查中,有部分单位申报资料需核对,本次暂不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成果有贰言,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天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反应,反应资料请供给实在名字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