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万州区区级地质灾害办理工程独立费用概算编制要求》的告诉
为进一步标准和加强我区地质灾害办理工程出资办理,合理核定和有用操控工程出资,依据《重庆市万州区疆土房管局、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区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资金办理暂行办法(修订)的告诉》(万州疆土房管〔2018〕260号)规则,结合作业实践,我局安排编制了《万州区区级地质灾害办理工程独立费用概算编制要求》(以下简称《编制要求》),现将该《编制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
该《编制要求》适用于直接工程费在30万元及以上的区级地质灾害办理项目独立费用概算编制,《编制要求》中未清晰的工程其它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建造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收费办理规则的告诉》(计价格〔2002〕10号)、《重庆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重庆市疆土资源和房子办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地质灾害办理工程出资概算编制要求的告诉》(渝发改地〔2016〕1188号)等文件规则履行。
工程独立费用由建造办理费、监理费、勘查费、规划费、施工场所征用费、工程监测费、中介服务费、工程质量检测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在3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建造办理费按1万元计取。
2.直接工程费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造办理费参照《重庆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重庆市疆土资源和房子办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地质灾害办理工程出资概算编制要求的告诉》(渝发改地〔2016〕1188号)规则核算后的90%计取。
1.直接工程费在30-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监理费按1万元计取。
2.直接工程费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监理费按2万元计取。
3.直接工程费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监理费参照《重庆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重庆市疆土资源和房子办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地质灾害办理工程出资概算编制要求的告诉》(渝发改地〔2016〕1188号)规则核算后的90%计取。
勘察费参照《国家计委、建造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收费办理规则的告诉》(计价格〔2002〕10号)规则核算后的80%计取。
1.直接工程费在30-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规划费按2万元计取。
2.直接工程费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规划费按3万元计取。
3.直接工程费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规划费参照《国家计委、建造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收费办理规则的告诉》(计价格〔2002〕10号)规则核算后的90%计取。
直接工程费在100万元以下的办理项目不计取监测费,直接工程费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办理项目监测费按直接工程费的2%计取。
1.概算检查费按3000元/个计取;施工图规划文件检查费按直接工程费的1.9‰计取;投标操控价编制费按直接工程费的0.4%计取。
2.工程结算审阅费为“根本费+审减效益费”,其间根本费按直接工程费的0.35%计取,审减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5%计取;工程结算审阅费缺乏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