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加强科技、人才与信息化支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协助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资产金额的投入,狠抓责任落实,探索奖励惩罚机制,发挥条块合力,完善防灾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针对地质灾害防治中明显问题,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不足,剖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
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强化陆探一号卫星L波段干涉SAR应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全国高中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强化识别成果在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中的应用。
各地扎实做好风险普查工作总结,继续推进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重点区域1:1万调查工作。强化调查评价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的应用,落实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措施。
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及时开展群测群防员遴选和培训,探索补助激励机制。以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合作二十周年为契机,深化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规范化建设,推进以斜坡单元预警为主要方式的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升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中央财政支持的17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省份在汛前完成普适型监测预警设施安装和并网运行,其他省份结合防灾需求开展试用。
中国地质调查局指导各地定期开展设备正常运行情况评价分析,加强预警模型、阈值设定研究,优化运行维护模式和预警响应机制。部相关司局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普适型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体系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专群结合预警实效。
各地充分依托驻守驻防专业方面技术队伍、专家团队,利用防灾减灾日、地球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防灾责任人、受威胁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主防范能力。
加强应急演练,针对重要隐患点和极高-高风险区,汛前应组织全部受威胁人员及相关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部相关司局及时来更新技术指导专家库,完善专家派出工作机制。
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队伍强化主动支撑服务、优化专家技术指导工作流程,及时进驻驻守地区。各地坚持技术支撑队伍“驻县包乡”制度,并将其纳入地方防灾工作体系,加强完善驻守工作制度。
各地统筹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地质灾害险情紧迫、涉及公共安全的隐患点优先部署工程治理项目,对已竣工的工程治理项目定期开展工程维护。最大限度地考虑群众意愿,根据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避险搬迁。
部相关司局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印送《2022年全国地面沉降调查监测报告》,组织并且开展《京津冀平原地面沉降综合防治总体设计(2019—2035年)》近期规划工作总结。中国地质调查局持续开展全国重点区域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华北平原、长江三角洲、汾渭盆地等区域相关省(市)进一步强化地面沉降区域联防联控,完善监测网络。
各地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认真组织做好绩效评价,及时解决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等的明显问题。对难以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商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做出调整,调整的项目资金和结存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继续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快完成以往年度中央财政下达资金实施项目的自查和整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取得实效。
据预测,2023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旱涝并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降水呈南北两条多雨带,2023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近五年中等水准,局部地区偏重,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等地区在汛期或受较强地震影响期间,地质灾害将呈高发态势。
上述地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足全年防灾,并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各地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研究,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发因素、重点区域,增强防御工作的前瞻性。
及时研判累计降雨量和局地短时强降雨带来的影响,加强隐患点和风险区管控,提高“人防+技防”能力,预置地勘专业队伍,加强巡查排查,遇有紧急状况坚决果断组织撤离,全力避免人员伤亡。
做好强降雨期间和强震后的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和应急技术支撑等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加强避险转移人员管控,严防人员回流。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汛期值班值守制度,督促市、县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若发生造成(或会造成)5人以上死亡(失踪)的地质灾害,或与地质灾害可能相关的山洪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其它自然灾害、社会关注度高的紧急突发事件,务必在事发后45分钟内向部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室简要报告,并跟踪事件进展,及时书面报告。
浙江、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份系统总结“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完善易发区划、危险区划、风险区划、防治区划技术方法,编制双控工作技术方面的要求和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应用于本省份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山西、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西藏、陕西、青海、新疆等省份启动并确定双控管理试点区域,及时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其他省份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开展双控管理试点。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的利用本地自然(地质)灾害防治议事协调机制,明确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职责,共同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和防灾措施。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责任,依法依规加强对各类工程在建设和运营管理期间有关部门、单位的防灾减灾责任、制度、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避免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
“北斗智慧云监测平台”是基于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云服务搭建,以公司自行研发的北斗/GNSS高精度监测技术和北斗短报文通讯技术为核心,结合多元监测手段,实现对监测体进行全自动实时在线高精度多元化监测和分析预警,成功应用于国土、交通、水利、住建、市政、矿山等行业及一带一路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