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第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实施工程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验设备.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2.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验测试设备。
第四条XX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实施工程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实施工程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五条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实施工程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XX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实施工程单位资格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确定并。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八名;
2.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务.
1。治理工程总在二千万元以上,或者单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五十万元以上;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验设备.
第九条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治理工程总在五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或者单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 治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第十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务。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2.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2005年5月20日人土资源部令第30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6日XX第2次部务会议《XX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实施工程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做监督检查。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2.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