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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01 06:54:56 |   作者: 通知公告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的衡阳市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和并网运行。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测考察设计资质,投标人所投的雨量计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中国气象局颁发的《气象专业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别的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买卖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 18 号汇景花园 1 栋 1 单元 2601 室

  注:各供应商,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电话: 0451-82326998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      邮箱: zhongtaizhengx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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